知识产权同保护,雁江法院这样做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深化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
2月27日,雁江区人民法院就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司法审判中委派调解、案件特征、裁判依据等情况与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加强了司法与行政的联络会商与业务协作。同时,针对侵犯某眼镜商标权系列案发出司法建议书一份,推进司法与行政机关在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宣传引导上的衔接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共同保护体系。交流过程中,双方还就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等交换了意见。
下一步,雁江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构建知识产权案件会商沟通、执法互助、协同保护等机制,与行政机关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之合力与共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司法护航社会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钟继先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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