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法院涉民生执行工作获群众好评
近日,安岳县法院收到一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申请执行人刘某及其家属所赠送的两面锦旗,感谢法院帮助刘某成功兑结执行案款,也为法院执行工作与执行干警点赞。
刘某在为第三人石某义务帮工挖掘公路项目时,被项目承揽人李某所操作的挖掘机压伤,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李某和石某共向刘某支付赔偿款97000元,但纠纷未得到彻底化解,刘某将二人诉至法院。安岳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石某除已支付的各项赔偿费用外,还需分别再赔偿刘某101211.69元、2692.04元。石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但李某迟迟未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扣划被执行人李某8万余元后,因未发现其余可供执行财产,遂终结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仍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权利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并积极尝试组织双方和解,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致电要求兑现剩余案款,在如数扣划后,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近年来,安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结合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不断加大对涉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快立案、快执行、快兑付,及时为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郑超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