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全力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
这三个典型的涉代办“社保”、养老投资案例
速速转给家中老人看
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一
养老陷阱50余名老年人被骗129万元
8月3日,记者从www.365bet.com亚洲版_48365平台_365手机版市雁江区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以老年人为对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
被告人王某豪系亿某隆www.365bet.com亚洲版_48365平台_365手机版分公司工作人员,涉案公司宣称其以“提高中老年人生活品质”“为社会大健康做出贡献”“为需要的老人带去福利”为宗旨,在www.365bet.com亚洲版_48365平台_365手机版市雁江区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宣传投资生态小木屋,项目内容涵盖生态农业基地、中老年人旅居康养、休闲度假等,以每月2分的利息为诱饵“邀请”市民投资,向50余名老年群众非法吸收资金达129万元,至今未归还被害人损失达83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豪接受他人安排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共同犯罪中王某豪起次要作用(主犯已另案处理),系从犯,在宣判前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对王某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提醒
养老诈骗表现形式多样,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多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等惯用伎俩实施诈骗,对社会、对群众的危害性极大。广大老年人一定要提升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莫抱有投机取巧等侥幸心理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要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合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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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轻信熟人代买社保,德阳5名老人7年等来一场骗局……
近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侦破一起以代办“社保”为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系列诈骗案件。
犯罪嫌疑人彭某(女,59岁)是德新镇某单位一名工作人员,自称在当地有人脉关系,而且非常熟悉社保办理流程。自2015年起,彭某以代办“社保”为名,先后骗取5名受害人15万余元。在彭某被警方抓获后,仍有受害人对其能办成事抱有极大的期待……随着案件告破,被骗的15万元全部追回返还受害人。
轻信同学坐等退休拿钱7年成泡影
据受害人黄大娘介绍,在2015年的一天上午,自己接到彭某的电话,因为是老同学的关系,黄大娘对彭某很是信任,两人在聊天中还时不时地谈起年轻时上学的事。
彭某说:“现在上面有政策,我也是通过人脉关系拿到几个购买退休社保的名额,你也没得工作的,现在年纪大了肯定还是比较需要的,每个人的补缴费和手续费一共3万元。给钱成功后,到时男的满60周岁,女的满5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社保。”
黄大娘在德新镇无工作单位,靠着做小生意和打零工赚钱养家,眼看年龄越来越大,迫切地想要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寻求一份基本经济保障。黄大娘在合计一番后,觉得也挺划算,便立即回家找亲友筹钱。几天后,黄大娘拿着3万元现金找到彭某,彭某拿到钱后很是开心,两人在分开时,彭某还承诺:“回去等退休时收钱吧!”
多名老人受骗报警却只有1人
彭某称,可以为原本与德新镇某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员,通过伪造虚假资料、疏通人脉等手段,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彭某利用部分老年人不熟悉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获悉信息的渠道又较为单一的情况,从2015年起,靠着熟人圈子招来不少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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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陆续有受害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说好的退休金却迟迟没有打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但得到回复的是,今年政策增加了年限,还要等上几年为由进行推脱。包括黄大娘在内的5名受害人中,只有刘大爷感觉到事情不对,立即报了警。分局德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并于今年7月21日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抓获。
彭某落网后,派出所民警在德新镇各乡镇寻找到此案另外4名受害人。对于那些住地偏远、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民警上门收集证据和制作询问笔录。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大一部分受害人尽管明知被骗,但多年来仍对彭某抱有幻想,不愿意向公安机关主动报案。
借钱不成以购买社保为由实施诈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彭某对其自2015年起以代办退休社保为名,先后骗取5名受害人1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彭某供述,当时家里缺钱,想着找亲戚朋友借些,但又担心借不到钱,便想着以单位名义,帮其购买社保为由实施诈骗。在成功从同学那里骗取了3万元后,胆子也是越来越大,随后,又开始尝试寻找“熟人”作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以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老年朋友切勿轻信他人代办代缴“社会保险”项目,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以免掉入诈骗陷阱。同时,明知不符合条件却通过伪造虚假资料等行为欺诈骗保,不管是委托方还是受委托方均涉嫌诈骗罪,一经查实,涉事个人和单位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案例三
花数万元享受养老基地?旅行社跑路了
随着养老服务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养老观念转变,旅居养老正成为不少老年人追捧的新潮流,而由此引发的资金风险也屡见不鲜。近期,成都市青羊区法院集中审结一批涉某旅行社的旅游合同纠纷案,判处旅行社退还全部欠款,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7至2019年期间,某旅行社打着“旅居养老”的旗号,陆续与数十名老人签订《旅居服务协议》。协议为期3年,协议约定签订者可在与该旅行社有合作协议的旅居养老基地入住。缴纳数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后,会员可在大成都范围内的养老基地入住,每天的费用仅需几十元,旅行社还提供专车接送、每年免费体检等服务。
2019年6月起,该旅行社即陷入经营困境,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又通过与老年人协商的方式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约定自解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退还会员卡上的剩余金额。但自此之后,该旅行社只能勉强维持经营,根本无力偿还款项,直至2021年人去楼空,老人们只好将其起诉至法院。
目前,这批案件已陆续开庭审理,原告的主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退款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警惕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收费模式
养老不易,养老钱更是不能轻易“打水漂”。如何有效避免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风险呢?对此,青羊区法院法官重点梳理几大风险点。
择优选择依法备案的养老机构。建议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优先选择政府主导建设、委托企业进行管理的养老机构。
警惕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收费模式。老年人需一次性支付高达数万元的费用,购买一些养老服务公司所谓的“旅游年卡”“会员卡”等充值服务,这些企业打着“养老”旗号招揽业务,其收取的资金又缺乏有效监管,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等风险。
警惕低价旅游、旅居陷阱。老年人应该具有风险防范意识,对所谓的“旅居养老”产品的服务内容及市场价格有合理的预估,切不可贪图便宜轻信一些“低价团”“免费体验”等广告噱头,防止掉入低价陷阱,得不偿失。
签订并保存规范的旅居服务协议,并商定退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