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豪车被抵债 乐至警方成功找回
近日,贵州某汽车租赁公司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为民排忧”的锦旗邮寄到了乐至县公安局佛星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成功帮助其公司找回了被出租人抵押的汽车。
2月7日,乐至县公安局佛星派出所接到贵州一汽车租赁公司报警称,今年1月,一名李姓男子租借公司1台价值40余万元的宝马牌轿车,租赁到期后一直未还,当公司与李某联系归还出租汽车时,李某却一直推脱,最后才被告知已将所租借的汽车抵押给他人,无法归还。通过进一步询问了解到,1月7日,租车人李某与贵州某汽车租赁公司以月租1.1万元的租金签订了为期近一月的汽车租赁服务。2月6日,租赁期限到期后,公司与李某进行联系,却被告知车子已经被抵押给他人了。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多方查询,民警最终确认,汽车被开到了佛星镇某村民家中。随即,民警立即赶赴该村民家中。通过询问了解到,因租车李某与该村民间存在债务纠纷。由于李某一时无法还清债务,便将租来的汽车抵押给了该村民,该村民便将汽车开回了老家停放。民警随即对该村民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主动将车辆交给了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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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在准确核实了汽车和租赁公司信息,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民警将车辆交还到了贵州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手中。已返回贵州的公司负责人将印有“执法为民,为民排忧”的锦旗邮寄到了派出所民警手中,表达谢意。
(蒋波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