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公安局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
为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近日,乐至县公安局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通过向辖区群众展示LED宣传标语、宣传讲解《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乐至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等方式,使辖区群众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倡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文明、健康清洁的生活方式,反对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此次活动,出动警力13人、警车3辆、发放宣传册800余份,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深厚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刘陈庆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