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
1月18日,乐至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富均主持,院中心组成员和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五项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用以指导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何富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办案历程,从两个方面作了交流发言:一是如何理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问题。他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共产党人的宗旨和初心决定的,是政法工作专门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要求,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二是如何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问题。他认为,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要时刻秉持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时刻牢记打击犯罪与维护涉罪人员权益并重,始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下一步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何富均要求,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支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切实担负起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使命。
(蒋莉萍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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